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
举报须知
  凡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各级政府管理部门、项目法人及其成员,以及相关的勘察、测绘、设计、施工、设备材料供应商、咨询、监理、招投标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,在项目计划、实施、管理等过程中,有违规行为,均可以被举报。
举报范围
  (一)项目立项不符合国家和我市有关产业、环保、规划等政策法规,依据不充分或有意欺骗;
  (二)项目建设违反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审批程序;
  (三)擅自更改市计委等部门批准的建设规模、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;
  (四)截留、挪用、侵吞国家建设资金,以及违反规定向建设项目乱收费;
  (五)涉外项目合同条款违反利益均享、风险共担的原则,使中方遭受或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;
  (六)不按有关法律、规定进行招投标,或招投标不规范,存在行贿受贿、转包或违规分包等问题;
  (七)项目建设中在产品、服务质量及取费方面有着较大问题,给项目质量带来损害,或造成工期拖延、资金损失浪费;
  (八)项目概算、预算、决算高估冒算;
  (九)擅自增加取费科目,重复取费或提高取费标准;
  (十)对项目重大质量事故隐匿不报或避重就轻;
  (十一)滥用职权或越权干扰项目的实施,给项目建设造成重大损失;
  (十二)其他对政府资金安全、项目效益和工程质量有危害的行为。
举报办法
  (一)举报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他人采取正式文件、信函(含电子邮件)、传真、面谈、电话或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,向举报受理单位进行举报。
  (二)以面谈方式举报的,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内,在受理举报的办公室进行。以其他方式举报的,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。
  (三)举报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,市计委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公室,邮编:100031。

具体办法详见《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办法》

举报热线
   电话(录音):66410852
   传真:66410887

举报信箱:jmjcb@bjpc.gov.cn

 
主办单位: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承办单位: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